据国家统计局铁岭调查队调查,一季度我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2583.2元,比去年同期增加346.6元,增幅为15.5%;人均消费支出为2036.3元,比去年同期增加427.4元,增长26.6%。
从收入来源增长看,工资性收入丶财产性收入丶转移性收入丶经营性收入呈现全面增长的格局。从对可支配收入增长的贡献率看,转移性收入的贡献率最高,达到四成;其次是工资性收入的贡献率达到三成。
具体体现为:一是工资性收入增长较快,是居民家庭收入的主体和增收的主要动力。一季度全市城镇居良人均工资性收入为1509.4元,比去年同期增长8.6%,占城镇居民家庭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58.4%;从贡献率看,工资性收入对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长的贡献率为34.5%,拉动可支配收入增长5.6个百分点。由此可见,工资性收入依然是城镇居民家庭收入的主体和增收的主要动力。工资性收入中,工资及补贴收入人均为1463.3元,同比增长7.2%;其它劳动收入人均为46.2元,同比增长87.9%。
二是经营性收入大幅增长。随着就业渠道的拓宽和居民就业观念的改变,城镇个体从业人员增多,经营性收入大幅度增长。一季度城镇居民人均经营性收入为139.5元,比去年同期增长72.3%。
三是财产性收入快速增长。一季度城镇居民人均财产性收入为29.1元,比去年同期增长28.5%。该项收入增长主要来自居民家庭保险收益收入显著增长355.2%和股息与红利收入人均1.9元所致。
四是转移性收入增长较快。一季度城镇居民人均转移性收入为998.4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6.8%,对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长的贡献率为41.4%,拉动可支配收入增长6.6个百分点。该项收入中,人均来自养老金和离退休金收入为842.9元,同比增长9.0%;社会救济收入为20.4元,比去年同期增长222.1%,这两项是推动转移性收入较快增长的主要动力。
近几年,国家先后多次提高离退休人员的工资和生活补贴,提高城市居民最低生活标准,使居民转移性收入增长加快。